2024年,靖远县法院乌兰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关于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”的部署要求,强化依法履职,做深做实“抓前端、治末病”,助力绘就基层治理新“枫”“靖”。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033件,结案905件,法官人均结案302件。
聚焦源头治理 开启实质化解纷模式
乌兰法庭坐落于靖远县城区,为便于当事人立案,新收案件由立案庭和县综治中心统一对接后,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后推送至乌兰法庭办理。乌兰法庭结合自身情况,通过推行“调审保执”一体化,“司法建议”纠错化,主动融入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体系大格局。
一是推行“调审保执”一体化。乌兰法庭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大,案件纠纷类型多样,案件调解难度大。乌兰法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重点在“诉中调解”及“判前调解”上下功夫,突出在诉中财产保全上做文章,以保促调,以保促执。关键在金钱给付案件中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上见实效。在审理中调解,在审理中保全,在审理中督促主动履行,全力将纠纷矛盾在一审中化解,尽力做到矛盾不上交,全年调判案件共计688件。
二是推行“司法建议”纠错化。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共性问题,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。针对法律服务公司、律师事务所起诉文书不规范,错误引导当事人,乌兰法庭2024年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两份,纠正了法律服务公司、律师事务所不规范的现象,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。
聚焦主责主业 开启提质增效新速度
一是优化程序提时效。为便于当事人远程司法需求,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,乌兰法庭充分利用“互联网+”智慧法院建设,网上立案232件,网上开庭35件,网上调解157件,电子送达覆盖率100%。为切实解决送达难的问题,乌兰法庭除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,还利用加微信,拉微信群的模式,通过微信向当事人送达案件文书材料。针对事实清楚,争议不大的案件,在送达的同时同步进行调解。全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8天,办案时限同比降低16%。
二是专业审理促成效。针对交通事故类案件专业性强,调解难度大,群众反响赔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,乌兰法庭组建了交通事故类案件专业审判团队,实现了类案专审,统一了裁判标准,提高了审判效率。自专业审判团队组建以来,全年共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1件,无发改重审案件,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。
三是庭长阅核出质效。乌兰法庭认真落实贯彻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要求,压紧压实庭长监督管理职责,强化庭长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,判决案件统一由庭长、专委阅核。全年庭长、专委阅核案件数332件。实行阅核制以来,乌兰法庭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5.42%、一审裁判被发改率同比下降15.7%。裁判文书差错率明显下降。
聚焦职能延伸 开启法治宣传新里程
一是典型案例树新风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”。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正向激励和指引功能,乌兰法庭重点围绕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间借贷、婚姻家庭、劳动者权益保护、排除妨害等案由,撰写工作简报23篇。其中两篇被《白银审判》采稿,一篇被《甘肃法治报》转载,乌兰法庭法官录制《现在开庭》一次,《法官面对面》一次,接受《甘肃卫视》采访一次,开展巡回审判一次。实现了“审理一案,治理一片”的多赢效果。
二是法治浸润常态化。乌兰法庭3名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“送法进校园”,重点围绕“校园贷”“套路贷”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进行宣讲,开展宣讲活动6场次。乌兰法庭组织靖远二中70余名学生走进民事审判庭,让孩子们“零距离”庭审观摩、“沉浸式”模拟法庭体验,了解办案程序,感受办案氛围,体验法院工作。乌兰法庭通过“走出去,请进来”的法治宣传模式,进一步提升了青少年儿童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和能力,为基层治理种下了一颗颗法治思想的“种子”。
公平正义生威,司法服务暖民。2025年,乌兰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,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,让“小法庭”发挥大“枫”能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,更加有力的措施,更加务实的作风,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