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白银政法网
责任编辑:薛皓方
发布时间:2020-07-13
本网讯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,而广大儿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,自然成为民法典重点关注的群体,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,积极地运用好民法典,来维护广大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首先,白银区法院提升案件的审判能力,全面倾听儿童的意愿意见。家事案件中,孩子作为一个特殊主体,常依附于父母,缺乏独立性,难以真实有效地表达其意愿。此种情形,成为案件审理的一项难点。为此,民法典全面吸收了尊重儿童意愿的理念。比如,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,离婚后,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,如子女已满八周岁,应尊重其意愿。第一千一百零四条、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,将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,列为同意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必备要件,充分体现了对儿童个人意志的尊重。所以,为贯彻这一理念,白银区法院将提升审判队伍的能力作为重要抓手。通过定期培训、考核,来培养民事法官对儿童身体、心理的专业性认知,以便在法官与儿童交流时能有效地掌握其语调、表情以及心理变化,探寻其真实意愿。
其次,要更加注重情感的修复,降低家庭破裂对儿童的伤害。在家庭关系方面,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明确将儿童列为家庭成员,并在其他条款中,明确禁止家庭暴力,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在夫妻双方离婚时,为尊重与爱护儿童,降低家庭破裂对儿童的伤害,白银区法院民事法官更加注重各方情感的修复。要善用调解的工作模式,从情感修复入手,创新实施感情调查、情感回归、亲情规劝、案后回访的“四步走”工作方法,通过“劝、批、谈、教”相结合的方式,从法制、人情、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各方矛盾的根源,努力解开各方心结,修复情感,减少和降低家庭破裂对儿童的伤害。另外,白银区法院还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资源优势,发挥人民陪审员中教师、心理专家的职业特点,最大限度为儿童排忧解难。
此外,在倡导过程中,白银区法院强化宣传,通过进校园、进乡村、进社区等方式,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其他相关法律,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,形成保护儿童、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。(白银市白银区法院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