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白银政法网
责任编辑:薛皓方
发布时间:2020-07-21
本网讯 先让信用卡代还公司将需要还的款项存进信用卡,并承诺支付好处费,信用卡代还公司再通过POS机将款项刷出来,这样一来,客户的信用卡当月所欠款项已“偿还”,而还款期限顺延至下个月。然而,这一漏洞却被不法分子盯上,利用存钱刷卡的时间差把钱提走,实施诈骗。
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,被告人冯某谎称给他人代还信用卡赚取高额利润,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,骗取13名被害人共计810000元,冯某将所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向他人支付高额利息。
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,构成诈骗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最终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以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;责令被告人冯某继续向各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共计810000余元。
法官提醒:信用卡代还款其实是变相套利的行为,是违法的。银行对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的监控也非常严格,一旦被发现,信用卡将会被冻结,同时信用记录也会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。所以建议市民,合理消费,不要盲目刷卡,实在无法全额还款时,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,珍惜自己的良好信用记录。(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