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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盗窃朋友支付宝钱款被判拘役5个月

来源: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:薛皓方 发布时间:2020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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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(通讯员 祁常鑫)如今使用网络支付越来越普遍,犯罪分子作案手法也随之层出不穷,致使受害人很难察觉,10月16日,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支付宝备用金案件,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,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许某经济损失1100元。
 
2020年8月10日凌晨3点,被告人王某与朋友许某、卢某在景泰县一条山镇南街某招待所住宿时,被告人王某趁朋友许某熟睡之际,拿上许某放于床头的手机,并偷偷使用许某右手拇指指纹解锁手机,将手机支付宝备用金500元扫码支付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,并将许某手机支付宝转账记录删除;2020年8月12日下午,被告人王某与朋友许某二人在景泰县一条山镇红水路某客栈住宿时,王某再次使用相同作案手法将许某手机支付宝花呗2000元转账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,同时将许某手机支付宝转账记录删除。盗窃得逞后王某将所盗赃款用于吃喝挥霍。2020年8月13日,被害人许某向公安机关报案,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向许某退赔了赃款1400元。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 
法官提示:如今大家使用支付宝转账、微信转账越来越普遍,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,一定要注意管理好自己的手机,经常查看自己的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;不要将支付宝与微信绑定多张银行卡,绑定的银行卡也不宜存储大额存款;要妥善保管好手机密码与支付密码,防止因密码泄露导致账户内钱款被盗取。(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