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靖远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薛皓方
发布时间:2021-06-18
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,提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知晓率和支持度,根据靖远县教育整顿办部署安排,6月17日,靖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芦常青向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等30个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宣讲。
宣讲会上,芦常青结合实际案例系统解读了“三个规定”出台的背景、适用范围、工作要求、违规表现、处罚清单、政治界限、记录制度等内容。讲授内容深入浅出、全面深刻,为党政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“防火墙”。
芦常青宣讲中指出,开展“三个规定”集中宣讲活动,是为了让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“三个规定”的内容和意义,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,在法律面前知敬畏、守规矩、慎言行,确保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。今后在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中,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落实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充分认识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大意义,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二要带头执行规定,发挥头雁效应。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不过问案件、不打探案情、不干预案件,维护司法权威,以“关键少数”带动“绝大多数”。教育管理好所属工作人员,依法行政,秉公执法。三要广泛宣传教育,推进齐抓共管。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,积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党员干部带头执行“三个规定”。强化舆论引导,积极宣传“三个规定”政策和正面典型,开展层层宣讲。
宣讲结束后,与会人员现场签订了《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公开承诺书》。大家纷纷表示,此次宣讲是彻底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有效举措,通过聆听宣讲加深了对“三个规定”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,今后要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,尊重、支持和维护司法人员依法办案、公正办案,营造践行“三个规定”的浓厚氛围。(陈永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