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0日,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法庭与红水镇羊城村村委会协同配合,通过“法庭+村委会”联动调解机制,高效化解一起因农田灌溉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,将矛盾切实化解在基层,真正实现了“小事不出村、矛盾不上交”的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内核价值。
这起纠纷源于一起农田灌溉事故。原告赵某与被告史某本是羊城村相邻地块的农户,一天晚上史某在灌溉其玉米地后,因未及时关闭滴管堵头,导致水管破裂,田水冲毁田埂,迅速涌入赵某种植的孜然地中。事故造成赵某约半亩孜然被泥沙掩埋,土壤板结严重,地块被冲刷出一条深达三四十公分、宽一米多、长十几米的凹槽,经济损失较为严重。
调解未果矛盾深
事发后,赵某多次与史某协商赔偿事宜,但史某均以“出水阀门位于赵某地边”,甚至指责赵某“有意盗水”为由推卸责任,双方情绪对立,矛盾逐渐激化。村委会、红水镇派出所及司法所虽介入调解,但仍未能达成一致。为避免邻里纠纷进一步升级,村委会在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同时,积极协助赵某固定证据、厘清事实,为后续法庭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庭村联动勘实情
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法庭受理该案后,承办法官张平吉仔细审阅卷宗,敏锐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财产损害赔偿,更关乎邻里关系的长远和谐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,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,将庭审现场“搬”至红水镇羊城村村委会,并邀请村两委干部共同参与调解。
庭审前,法庭干警与村委会干部一同深入田间,对受损地块进行了现场勘验。通过实地丈量,确定赵某实际受损面积为0.6亩,并确认史某灌溉操作不当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。勘验过程中,法官一边细致记录地块情况,一边与双方耐心沟通,试图寻找矛盾化解的突破口。
释法说理促和解
调解过程中,双方就损失金额和土地修复费用争论激烈,一度陷入僵局。羊城村村委会秦书记立足当地农业生产实际,参考近期孜然市场价格和人工成本,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赔偿建议;法官张平吉则从法律责任、邻里情感、诚信原则等角度出发,释法明理、耐心疏导,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
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、面对面协商,史某终于意识到自身过错,当场表示愿意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900元(含土地修复费用)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两位农户最终握手言和,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得以修复。
本案是景泰法院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。通过“法庭+村委会”联动模式,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,也增强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。法官走下审判台、走进乡野间,村委会干部发挥“人熟、地熟、事熟”优势,二者形成互补共治的基层解纷合力,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下一步,上沙沃法庭将继续深化“枫桥经验”本地化实践,拓展多元解纷网络覆盖面,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机制,增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,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,为建设和美乡村注入法治新动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