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践行食品安全战略与“四个最严”监管要求,着力夯实食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各环节安全根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,10月13日,会宁县检察院以“严把食品质量关,共筑舌尖安全线”为主题,开展“质量月”暨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检察干警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手册、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实物样本等形式,向群众全方位普及食品安全知识,并结合已办理的销售过期卤味、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制作糕点、采购未经检疫肉类等真实案例,用“接地气”的方言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常见食品安全风险点。针对散装食品(如散装瓜子、咸菜),提醒群众查看“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条件”三要素;针对预包装食品,教大家识别“QS/SC标识、配料表(警惕不明添加剂)、营养成分表”;针对生鲜食材(如蔬菜、肉类),普及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、肉类检疫合格证明识别技巧”。
与此同时,检察干警结合不同群众需求,提醒老年人不购买无资质“保健食品”、不食用过期食品;建议学生家长为儿童选择低糖低盐食品、避免购买“三无”零食;提示上班族外卖时优先选“明厨亮灶”商家、收到餐品先检查包装完整性。此外,还向群众解读了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能,建议群众关注“中国市场监管”“甘肃市场监管”“会宁检察”等官方平台,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预警信息,鼓励群众发现“过期食品在售、黑作坊生产、非法添加”等线索时,通过12315热线或检察机关12309平台主动举报,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。
此次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、展示食品样本20余件,解答群众咨询事项50余次,不仅让群众直观认识到了食品安全风险,更明确了“如何辨、如何防、如何护”的实用方法,有效提升了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。
下一步,会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,深化“食品安全+检察+普法”宣传模式,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,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乡村、进商超、进企业,推动形成“全民识险、全民监督、全民守护”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