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会宁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案件,使双方达成和解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综治中心调解的温度与速度。
2024年11月,会师镇杨女士在某校食堂正常上班时,不慎滑倒,右肩撞在操作间门框上,经医院诊断为“右侧肩峰下撞击综合症”,2024年12月、2025年3月杨女士先后两次在会宁县某医院骨科手术治疗。2025年6月,因疼痛不止,杨女士又在省城某医院检查,诊断为“右侧肩关节压痛,前屈可,后伸、内旋、外旋受限,肩关节少量积液。”因右侧肩峰受伤不能继续劳动,杨女士多次与学校和承包方沟通,要求赔偿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和治疗费,但始终在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。杨女士找到会宁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,县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将该矛盾纠纷指派给调解员李丽霞、王鹏进行调解。
调解员分别与杨女士和学校及第三方进行详细沟通,了解双方诉求。学校认为,该食堂已经承包给第三方,杨女士受伤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。但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,第三方和学校与杨女士分别签订了劳务合同,该校、第三方在本次事故中均负有管理责任。了解到矛盾焦点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“面对面”调解。调解员从法律与权益、人文关怀、安全与制度漏洞的角度出发,劝解双方互谅互让,告知如果通过诉讼解决,不仅耗时耗力,还会进一步恶化关系。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,三方逐渐冷静下来,开始理性沟通。
经过调解员的协调劝解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学校和第三方同意承担杨女士住院期间所有费用,并补偿一年工资合计28200元。杨女士也表示愿意放弃其他赔偿要求,并承诺后续治疗不再让承包方和学校负责。调解员当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书,双方签字确认,并约定三日内完成赔付。调解结束后,调解员持续关注赔付进度,确保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。三日后,经调解员了解,赔付已完成,杨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
此案件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注重以事实为依据,从法律与权益、人文关怀、安全与制度的角度出发,以情动人、以理服人,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升级。通过综治中心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,充分体现了综治中心诉前调解的优势,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,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,还降低了司法成本。通过调解员耐心劝解和理性沟通,不仅修复了雇佣之间关系,还让双方在和谐的氛围中达成一致意见。